六学生一装修工 涉管有攻击性武器提堂

2020-04-2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六名年龄介乎十八至二十五岁学生及二十岁装修工人,涉在去年反修例运动中涉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而被检控,昨分四案解屯门、东区及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分别涉及去年十月黄埔冲突、十一月维园集会及大三罢示威等活动,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袭警及对公众地方交通造成阻碍等罪名。其中三人不认罪延至八月十日开审,另四人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六月再讯。各被告均获许以现金有条件担保外出。

首案两名被告为二十五岁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学生关毅良,及二十岁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学生林汶轩。两人被控一项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指他们于去年十一月三日,在元朗马田路朗景台附近,管有六机含环己烷和甲基环己烷的有机混合物液体、打火机、烂布、漏斗、锤及登山杖等物品;关另因管有一把刀及一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林则另被控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分证。案件将于六月二十二日再讯,其间二人准以五千元及五百元担保,但不可离港及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

另十九岁学生张震洊涉在去年十一月十一日「黎明行动」当天,在屯门友爱邨爱义楼外管有一个三十厘米长的红色手柄铁锤,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将押后至六月二十二日,以待控辩双方将商讨以其他方式处理案件。被告续准以一千元保释外出,其间不可离港及须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

至于十八岁学生罗子浩则被控在去年十一月二日在维园集会当天,在铜锣湾怡和街管有钳、板手和烧烤钳,意图将其用作非法用途。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六月十一日再讯,被告获准以五千元现金保释,期间不得离港及须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

第四宗案的三名被告分别为十八岁学生伍浩贤、十八岁学生邓卓荣及其二十岁胞兄装修工人邓卓凡,同被控于去年十月十一日在红磡明安街近必嘉街交界袭击警员徐家俊,以及投掷竹枝和砖头堵路,三人昨否认控罪。案件定于八月十日开审,预计审期四日。控方将传召七位证人、呈上共二十五分钟的录影片段及医疗报告。案件编号:九龙城刑事二五二四——二○一九、屯门刑事五三七、五五二——二○二○、东区刑事六六三——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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