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获中央授权 中联办:有职责监督立会

2020-04-1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港澳办和中联办发言人早前联手批评公民党郭荣铿及个别反对派议员搞「政治揽炒」,恶意拖延立法会内委会选举正副主席,严重影响民生,反对派引《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称「两办」无权干预立法会运作。中联办昨日表明,港澳办和中联办是中央授权专责处理香港事务的机构,并非第二十二条所指的一般意义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两办代表中央监督港政治体制运作,是履行职责,同时是《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中联办提到,香港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是来自中央授权,授权者自然有权监督授出的权力,反对派用第二十二条指责两办发声,是故意曲解《基本法》,及刻意误导社会民意。中联办又相信,特区有关方面能够依法依规妥当处理郭荣铿问题。

近日民主派以《基本法》第二十二条「中央的部属机构和其他省市机构不得干预香港内政」,批评两办干预立法会事务。中联办发言人昨日表明,「高度自治并非完全自治」,香港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均来源于中央授权。「被授权者须对授权者负责,授权者对所授出的权力拥有监督权,这个道理不言自明」,强调两办是中央授权专责处理香港事务的机构,「不是《基本法》二十二条所指的一般意义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自然有权代表中央政府。

中联办以此为依据,强调两办在涉及中央与特区关系事务、正确实施《基本法》、政治体制正常运作和社会整体利益等重大问题,行使监督权,关注并表明严正态度,是「履职尽责的需要,也是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否则两个机构如何推动一国两制在香港贯彻落实?」强调两办就立法会无法正常运作发声是正当、合法,毋庸置疑,批评有「少数」本身是法律专业的人,「明明了解这个逻辑,但用二十二条指责两办,不仅是对基本法的故意曲解,也是对社会民意的刻意误导」。

中联办续抨击郭荣铿,指其职责只限于主持内委会主席的选举,但郭现时「恶意解读规则,滥用主持权力,不但不积极主持主席选举,反而刻意阻碍,导致半年时间仍未选出内委会主席」,导致大量涉及经济民生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立法活动无法进行。

恶意拉布的严重危害已经显现,目前共有十四条法案有待内委会处理,包括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任命议案,另有八十九项附属法例因超过期限而未经内委会处理;有专业人士指出,随着内委会停摆,一些本可惠及纳税人、残障人士、房屋供应、公众健康保障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案,都未能得到及时审议。例如税务宽免条例,就涉及一百九十一万名纳税人、十四万五千个法团及非法团业务。

中联办直言,郭荣铿「肆意拉布」的做法是「已违背其就职时关于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誓言」,「可能涉嫌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相信「特区有关方面能够依法依规妥当处理」,确保立法会正常运作。

就《路透社》早前报道有香港匿名法官指香港司法独立受北京干预,中联办回应指,香港回归以来中央和内地一向充分尊重《基本法》赋予香港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从未干预香港法院审判,「如果再有人或媒体恶意炒作这些毫无事实根据的话题,就是别有用心,惟恐天下不乱」。

中联办强调,从政者效忠国家是基本政治伦理,「党派可以不一,政见可有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决不能背弃出卖国家民族利益」,批评有部分议员「公然勾结外部势力」,「谈何尽忠职守?遑论服务民众?」奉劝反对派不要再损害香港利益、国家安全,「否则最终总要为自己的行为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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