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一女涉喷黑交通灯
2019-08-08 00:00
五名被告依次为报称自雇人士的刘佳妮(三十二岁)、报称无业的陈祖泽(二十二岁)、报称为车辆维修员的黄荣津(二十六岁)、报称为科技大学机械工程系二年级学生的冼迪(二十二岁)及报称无业人士的罗永恒(二十二岁)。
刘与冼疑在被警员制服时弄伤肋骨等身体部位,送往仁济医院后至今仍需留院观察,故昨天未能到庭应讯,二人的案件获押后至八月九日再提堂。
另外三名男子暂时毋须答辩,案件则押后至十月二日再讯,三男获准以现金一千元保释外出,需交出所有旅游证件,期间不得离开香港,需要居住于申报地址,需要执行凌晨零时至早上六时的宵禁令,并须每逢星期五到附近警署报到。
刘佳妮及陈祖泽被控于本年八月五日因损坏位于荃湾杨屋道与联仁街交界南行线的行人绿灯及未能于警员锺伟杰及李跃麒指示下出示身分证。
黄荣津、冼迪及罗永恒,则被控于本年八月五日损坏位于大河道与沙嘴道交界西行线附近的三盏绿灯。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一八八六——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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