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街头掀裙非礼 名影评人不认罪
2019-07-13 00:00
报称职业作家的四十六岁的林震宇被控去年六月十四日,在尖沙嘴金巴利道非礼二十馀岁的女事主。控方指,事主和男目击者已分别在认人手续认出被告,辩方亦同意被告当时在案发现场。控方透露,被告事发后曾主动联络警方立案。
女事主曾用手机摄录被告,一名男途人见两人发生争执后上前协助事主,片段被放上网后,被告主动联络警方,有关手机影片现被呈堂为控方证物。主任裁判官吴蕙芳应控方要求,批准女事主以屏风遮掩样貌,并用特别通道出庭作供。
林震宇去年六月十五日,即事发翌日公开发声明否认非礼,并质疑有人设局骗财。声明中他承认当日下午六时与一名女子发生轻微碰撞,正当他欲道歉之际,女子随即尖叫和高举手机拍摄,一名纹身汉闻声后一手抓著林。林怀疑事有蹊跷被人陷害。案件编号:九城刑事一六五二——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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