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内地答允慎重处理

2019-04-0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保安局建议修订《逃犯条例》,容许日后将逃犯以个案形式引渡至内地、台湾等地受审,惟此举引起社会人士忧虑。李家超昨指,「绝对有信心」不会发生政治罪行包装成刑事罪行提出引渡,被问及能否与内地预先设立协议,以释除外界担心疑犯被引渡后未能获公平及公开审讯,他指要视乎个案而定,又指内地已答允会慎重处理,集中由部委级内部审核证据及程序。而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则表示,内地已和多个国家签订国际司法协议,代表内地法治受世界上最先进民主的国家接受。

李家超昨出席电视节目时强调,律政司及本港法庭均会为条例「把关」,条例亦有多条条文防止滥用,重申港府有权拒绝对方相关申请,确保没有人会因为政治罪行被移交。



他续指,在法庭公开聆讯下,当事人可「无限地提出」证据作抗辩,公众亦可透过媒报道,判断是否属政治性质罪行,「所有抗辩理由都高度透明,是否政治性质罪行,大家都会看到、判断到」。他强调,修例有助防止本港成为逃犯「避风塘」,更能保障营商环境,故相信不会有地区因而取消与本港司法协议,或影响来港投资意欲。

被问到能否与内地预先设立协议,以释除外界担心疑犯被引渡后未能获公平及公开审讯,李家超同意,条例容许港府在个案签订协议时,附加额外条款保障疑犯权利;但他指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亦列明,如果案件是涉及国家安全或个人私隐等,即不用公开审讯,故认为应按照个案类别在引渡国家的做法,再考虑是否就个别个案加入公开审讯条款。他又表示,自己曾就逃犯权利问题与内地对口单位沟通,他们答允会慎重处理,并初步同意集中由部委级提出移交逃犯要求。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昨在电台节目则表示,内地已和多个国家签订国际司法协议,代表内地法治受世界上最先进民主的国家接受。她又以内地近年推行的「阳光司法」为例,如在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可看到不同地方的法庭直播,指内地司法水平及制度已愈来愈健全。

谭惠珠又指,大湾区发展是香港与内地互补长短和融合的概念,认为此「能保障香港『一国两制』、资本主义和生活方式在二〇四七年之后延续。」强调对香港是正面影响,并不会令香港被内地融化或吞没,变成「一国一制」只是让香港有更多平台发挥特点;但相反「若香港变成『反共基地』,两地将很难合作,亦难保『一国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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