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收藏家入禀追讨乾隆白玉玺
2019-03-27 00:00
原告为李悦(译音),被告分别为中国幸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局主席潘晓冬。根据入禀状,原告于二〇一六年买得乾隆年间制造的御制白玉交龙钮「自强不息」宝玺,将之存放于一个夹万内,又于同年十二月委托其好友、中国幸福投资的执行董事李嘉琪,将夹万存放于公司位于上环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办公室的一个房间内。
原告指起初任何人必须经由李嘉琪才可进入存放夹万的房间,后来原告同意在夹万内存放中国幸福投资的机密文件,故李嘉琪将夹万密码和锁匙交予其两名同事,让后者可自行开启夹万,今年一月,公司主席潘晓冬及其两名助理多番要求李交出夹万和白玉玺被拒,同月二十九日,潘以解雇为威胁,成功令李的两名同事交出夹万密码和锁匙。
原告又指潘晓冬得手后故意更换放有夹万房间的门锁,将夹万和其内的白玉玺据为己有。原告本月十四日向公司及主席发律师信,要求他们交还夹万和玉玺无果,遂入禀兴讼。入禀状指,白玉玺及夹万分别估值五千五百万元及约一万三千元。案件编号:高院民事五〇一——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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