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巴夺命司机脱危驾罪

2019-02-2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六十三岁小巴司机去年驾驶45M专线小巴沿福华街行驶时,撞倒一名拖着一堆纸皮箱的七十二岁拾荒老妇后拖行四米,以致老妇面部变形及双手骨折,送院抢救后不治。法官昨于区域法院指证据证明被告驾驶时有留意四周交通情况,但因分心而看不到身形矮瘦又弯腰行走的拾荒老妇,最终裁定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不成立,但改判不小心驾驶罪成。案件押后三月七日判刑,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准保释。

游德康法官判刑时指证据显示六十三岁被告罗志强在案发时并没有使用电话,案发地点福华街及钦州街交界在繁忙时段的车辆与行人熙来攘往,故被告观察四周及众多车辆时会分散注意力。而身高一百四十五厘米的七十二岁拾荒老妇黎琼珠的高度与她推着的纸皮杂物相若,黎冲红灯横过马路时的移动路线时快时慢难以预料,故不能排除被告当时眼睛及脑袋在处理大量资讯,所以游官认为即使被告望向前方但不能看见老妇亦情有可原。

辩方李祖诒大律师指被告近日确诊患有皮肌炎,满面通红及经常感到不适,被告已知错且受本案影响应不会再驾驶车辆,故冀法官轻判。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五四九——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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