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须教唱《国歌》 杨润雄:不涉干预
2019-01-12 00:00
教育局局长杨润雄昨出席公开活动后,回应《国歌法》内有条文规管教育部门,强调不牵涉任何干预。他指出,《国歌法》第九条规定教育局局长就在中、小学,包括国际学校及特殊学校作出指示,以教导学生唱《国歌》、认识《国歌》历史,以及播放《国歌》时应有的尊重礼仪,这些都是透过本地立法进行,按照现时一贯做法,透过教育局发出课程指引执行。
被问到若有学生在奏唱《国歌》时作出不庄重行为,会否受到处罚,杨润雄表示很难说明每一个情况,但强调学校以教育作为目标,不一定以惩罚方式处理,至于该以引导、教导或少许惩罚的方式处理,交由校方和教师视乎情况作出专业决定。他又以校内发生同学之间的争拗或肢体冲撞为例,「学校不一定以惩罚方式处理,所以相信学校能以专业态度处理」。
《国歌法》涵盖国际学校和特殊学校,杨润雄解释,条文是对教育界整体的期望,故包括全港中、小学、国际学校及特殊学校;在推行方面,他透露局方数月前初步与国际学校商讨过,学校亦明白教育局的要求,会就校本情况作专业判断,研究适合的教授方法,「每所学校的校本情况不同,如何教授及令学生能学习,学校有专业判断」。
政府表示,会全力配合立法会的审议工作,争取早日通过《国歌条例草案》。
另外,浸信会沙田围吕明才小学澳洲游学团帐目混乱风波,校董会去年底成立四人的独立调查小组,但有报道指调查小组在取证时出现问题。杨润雄表示,该校正进行独立的调查,教育局亦就事件或投诉作出调查,强调会以一贯独立形式对可能出现的状况作出调查,并待有调查结果后采取跟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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