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國泰4500元推薦獎金欺詐罪成 前助理經理求情已失工作願賠償
2019-05-03 11:43
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前助理營運經理,涉向下屬訛稱在「員工推薦計劃」推薦親友任更高職級,不會獲發獎金,其後卻以自己名義推薦了下屬的親朋好友,從中獲得4500元獎金。該名經理否認4項欺詐罪,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欺詐罪成。被告表示願意向國泰賠償4500元,案件押後至5月29日判刑,以索閱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續准擔保外出。
辯方貝敦大律師求情指,被告羅學賢現年39歲,已婚並育有兩名孩子,本案被定罪後已無法在機場繼續任職,他亦願意賠償4500元予國泰,希望法庭考慮到涉案金額少等因素,予以寬大處理。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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