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的西貢撞斃小牛後不顧而去 動物組織籲緝兇

2019-05-01 11:50

示意圖,非涉事小牛。
示意圖,非涉事小牛。

西貢有小牛遭綠的撞倒,傷重不治,涉事司機事後不顧而去,警方到場展開調查。

事發在昨晚9時許,一輛新界的士沿西貢北潭路往黃石碼頭方向行駛,駛至北潭凹附近時,撞倒一隻小牛。司機未有停下,絕塵而去,有途人發現於是報警。警方到場後通知動物組織派員協助,經檢查後,證實小牛傷重死亡。警方在現場檢獲的士的右邊車頭霧燈脫,正嘗試聯絡涉事司機。案件已轉交東九龍交通部調查。

動物組織「西貢護牛天使」在Facebook分享事件並上載慘死小牛的照片。
動物組織「西貢護牛天使」在Facebook分享事件並上載慘死小牛的照片。

動物組織「西貢護牛天使」其後在Facebook分享事件並上載慘死小牛的照片,指小牛約3個月大,有目擊者指涉事綠的當時車速頗快,撞到小牛後不顧而去,惟現場環境太暗,未能看清涉事的士車牌,呼籲西貢居民及其他居住新界的市民,如發現有任何綠色的士失去車頭燈及有明顯撞擊的痕跡,請立即與他們聯絡。

根據現行條例,現時當車輛發生意外而導致不在該車輛或該車輛所拖曳的拖車之內或之上的動物受到損害,該司機必須停車,並向警務人員或任何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士,提供個人資料。涉事司機如因任何理由不提供上述資料,涉事司機須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而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意外發生後24小時,親自前往最近的警署或向任何警務人員報告該意外。現時「動物」被界定為任何馬、牛、驢、騾、綿羊、豬或山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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