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仍未選出主席不合理 李慧琼:內會有權向法案委員會提指引
2019-05-01 09:44
立法會審議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舉行兩次會議仍未進入選主席程序。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形容民主派是「打爛仔交」,星期六下午將召開特別會議,處理建制派聯署要求,由內會向法案委員會作出指引,改為由建制派最資深議員石禮謙主持選舉主席。
李慧琼出席一電台節目時表示,由於有關法案委員會是透過內會成立,因此內會有絕對權力向法案委員會提出指引。她強調,建制派做法溫和,只是想展開草案審議,並不是要繞過法案委員會處理逃犯條例,亦不是想解散委員會。
她指,兩次會議共4小時仍未能進入選主席程序是不合理,但她相信假如民主派確保第3次會議可選到主席,建制派可能會考慮是否繼續由涂謹申主持。若法案委員會不跟從指引,相信建制派議員會再尋求其他內務守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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