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生涉陳同佳案法庭內拍攝 押6月中再訊
2019-04-30 15:51
香港青年陳同佳去年遊台期間涉嫌殺害懷孕女友,昨日在高等法院被囚29月,案件聆訊期間一名內地法律系女學生涉嫌在法庭內拍攝,被控一項「在法庭內攝影」罪。女學生今到東區裁判法院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以待進一步調查。裁判官取閱控方案情後,認為女學生只不過是單純為滿足對法律的興趣才觸犯法庭規矩,將案押後至6月12日再訊。裁判官亦撤銷原有禁止她離港的保釋條件,又批准她以現金100元保釋候訊。
19歲女被告趙浦伊,報稱學生,被控於本月29日在高等法院24庭拍攝6張照片和2段影片。
被告涉嫌干犯的罪行原不在當值律師服務計劃之列,但裁判官格外開恩准許被告申請當值律師代表。被告透過代表律師透露自己將要上京考試,5月中才完結考試,冀裁判官准她在6月放假期間才來港應訊。
裁判官取閱控方案情後,認為被告非心存惡意地拍攝,只是一名年輕內地法律系學生對法律充滿熱誠,一心來港探索中港2地法院之別,可惜疏忽法庭規矩才被捕。
被告庭上一度擔心自己會因本案被定罪影響日後申請其他國家簽證,她又透露與兩友人原計劃來港3天,之後飛返北京上學。
法庭記者:蕭文軒
建立時間:12:05
更新時間: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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