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台北士林地檢署尊重判決 通緝陳同佳有效至2055年

2019-04-29 17:08

台北希望港方就殺人案提供司法互助。網上圖片
台北希望港方就殺人案提供司法互助。網上圖片

涉嫌去年2月在台灣殺死同行女友的香港男子陳同佳,4項洗黑錢罪成判監29個月。處理案件的台北士林地檢署表示,尊重香港法院判決,又希望香港提供司法互助,引渡疑犯到台灣審訊。

士林地檢署發言人邱智宏指,不管是按照甚麼樣的法例,或是相關的一些程序,現在只想可以回應台方司法互助的請求,之前也有提逃犯移交,這都是台方希望香港政府可以回應的事項。至於香港政府要如何回應、用甚麼依據、甚麼程序來回應,基本上就尊重香港政府就立法權、司法權運作的結果。

士林地檢署去年12月已經對陳發出通緝令,一但陳入境台灣,就可依法拘捕,通緝時效更長達37年6月,直到2055年8月17日。

台北士林地檢署指希望港方司法互助。網上圖片
台北士林地檢署指希望港方司法互助。網上圖片
殺人案疑犯陳同佳。
殺人案疑犯陳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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