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政府重申修例堵塞香港制度漏洞 不針對單一司法管轄區

2019-04-28 21:22

遊行隊伍傍晚抵達立法會示威區。
遊行隊伍傍晚抵達立法會示威區。

民陣今日發起反《逃犯條例》修訂遊行,傍晚7時許隊伍龍尾抵達終點立法會示威區。警方表示遊行最高峰時段有22800人,民陣則指有13萬人遊行。政府回應指,修例目的是處理2018年台灣殺人案,以及堵塞香港整體刑事事宜協作制度的漏洞,強調修例並不針對某單一司法管轄區。

政府發言人表示,修例2個目的是處理台灣殺人案,及可堵塞香港整體刑事事宜協作制度的漏洞,包括現時法例的地理限制和不切實可行的操作程序。

發言人續指,修例絕非針對某單一司法管轄區。法例獲得修訂後,在有需要時,香港可以同一標準及互相尊重的原則,和未與香港簽訂長期移交協定的司法管轄區,以個案形式去合作處理雙方都認為需要處理的嚴重刑事案件。修例建議絶不會影響任何現行移交逃犯的長期移交安排的協定。

發言人又指,現行條例之下的人權和程序保障,包括政治罪行不移交、要符合雙重犯罪原則、死刑不移交、不能再移交至第三方、一罪不能兩審、可就拘押令申請人身保護、有上訴及司法覆核的權利等,在個案方式移交安排下會全部保留。當局對每個個案都會作全面詳細的考慮。所有移交的要求會受到行政機關及法庭雙重把關。若任何個案不達致法定要求,當局不會移交。

發言人補充,台灣殺人案清楚反映嚴重罪案隨時隨地發生,因此有必要盡快填補現時制度上的缺陷,而通過修例政府便有法律依據,與台灣盡快落實處理相關的刑事司法協助及送交疑犯要求。

立法會已成立法案委員會,將就條例草案展開審議。政府期望法案委員會能盡快展開工作,並在法案委員會會議上,向立法會及公眾繼續詳細解釋修例建議,以及交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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