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商會聯席會議原則上支持修例 指7年刑期門檻較合理
2019-04-17 12:48
《逃犯條例》修訂繼續引起各界關注,代表69個不同行業及中小企商會的香港各界商會聯席會議早前召開會議討論修訂。聯席會議秘書長沈運龍表示,聯席會議原則上同意修訂,認為有必要修例堵塞法律漏洞,同時希望條例有清晰監管,只涵蓋可在香港判處監禁7年或以上的嚴重罪行。
聯席會議召集人陸地說,會議上通過在有條件下支持修訂,認為設7年刑期門檻這方法較為合理及簡單,希望法庭可扮演更積極的把關角色,由法庭按證據決定案件在香港能可判處監禁7年或以上,又指法庭在處理可判處監禁7年或以上的嚴重罪行等,對證據的要求亦相應提高,可減少證據造假的機會。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鐘國斌表示,業界從來沒有表示必定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只是對部分涉及商業活動的罪行有憂慮,認為設7年刑期門檻可避免有人因「芝麻綠豆」的小事而被移交,而他亦很大機會會在法案委員會提出相關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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