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法委會仍未選出主席 李家超:失望遺憾心急
2019-04-17 11:58
立法會《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早召開首次會議,因議員爭拗民主黨涂謹申主持會議的權力,以及民主派對舉行首次會議太倉卒的質疑,兩小時的會議未能開始原定選舉正副主席的程序。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對此感到非常失望和遺憾,重申修例有急切性,以有法律基礎移交台灣殺人案的疑犯,以及處理其他在與本港未簽訂引渡協議地區發生的罪案,促請議員盡快進入審議法案程序,就法案作理性討論和交流,亦讓當局可在委員會解答議員提問。
李家超亦指出,民主派「日落條款」的建議令每次出現類似案件是均要重新展開法律程序,又指「連法案委員會主席經過兩小時都未選定到」,質疑建議不能有效處理日後發生的嚴重罪行。他反問「如果受害人不幸地是各位的家人或親戚,是否就當這些事不會發生?」,認為台灣殺人案清楚顯示,嚴重罪行隨時隨地可能發生,必須建立有效制度處理,政府懇切希望公眾和議員明白修例的目的。
對於商界建議將單次移交逃犯的門檻,由本港可判監3年的罪行進一步提高至7年,李家超只重申可於法案委員會充分討論不同人士的意見,希望委員會各位議員盡快啟動審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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