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醫生服務醫管局至少5年獲註冊資格 蔣麗芸:由醫管局醫委會雙把關
2019-04-17 12:36
醫委會早前否決放寬海外醫生實習安排,民建聯今日建議以「議員條例草案」方式修訂現行《醫生註冊條例》,建議在現行有限度註冊的安排下,容許在醫管局工作不少於5年,並由僱主證明工作表現令人滿意,即有資格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14條獲得「正式註冊」資格。
民建聯衞生事務發言人蔣麗芸認為,有關建議即表示有關醫生必須獲醫管局續約,同時亦再經醫委會審批延續有限度註冊的申請,讓醫管局及醫委會有另一次機會審核有關非本地培訓醫生的專業表現及工作表現;而在該醫生服務醫管局滿5年後,申請正式註冊的時候,也要醫管局提供證明該醫生服務令人滿意,相信有關安排已充分保障該醫生的專業水平。
民建聯認為,有關建議可吸引更多合資格非本地培訓醫生來港服務,且透過必須服務醫管局至少5年的規定,相信可為公營醫院提供穩定服務年期的醫生。
蔣麗芸強調,有關建議不改變現有審批有限度註冊醫生安排,仍然維持由醫管局,醫委會雙重把關的審批機制及審批標準,確保獲批的有限度註冊醫生符合香港醫療專業的水平。
另外,民建聯建議食衞局應以每千人口2.3名醫生生為醫生人力需求目標,當中不少於一半於公營醫療工作;及醫管局招聘的非本地培訓醫生應以港人子女優先;醫學專科學院應增加專科培訓名額,及本地兩間醫學院應鼓勵本地學生完成一年實習期後繼續留在醫院一段時間以吸收更多臨床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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