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社會服務科高層年薪275萬 直逼社署副署長
2019-04-02 11:02
社會福利機構高層人工創新高!非政府機構向社會福利署提交薪酬檢討報告,最新資料披露,其中4間機構最高層人員的年薪均逾200萬元,其中東華三院社會服務科總主任的總年薪逾275萬元,扣除現金津貼和強積金供款,淨年薪也達229.6萬元,直逼社署副署長年薪,而人工更全數由公帑支付。
全港有逾60個非政府機構要按社署要求,每年提交最高三層的人員薪酬檢討報告,目前有29間機構提交最新的年度報告。當中4間機構,包括東華三院、聖公會福利協會、香港耆康老人福利會、基督教服務處,17/18年度最高層的年薪都超過200萬元。
最高薪是首次披露管理層薪金的東華三院社會服務科社服總主任職位,總年薪為275萬元,全數由公帑支付,超越社署副署長的薪金。其次為上一年度首名的聖公會福利協會總幹事,總年薪達270.6萬元,較上年度增約2.5%,當中約77%以公帑支付。而排第三的是香港基督教服務處總幹事,年薪達233.7萬元。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指,按社署指引,非政府機構人員的薪金不能高於社署同等官員,署方應主動要求機構解釋。他又說,部分大機構每年分得逾1億元資助,旗下的員工和業務規模龐大,需有相應人才管理,故管理層薪金高企並非奇怪事,不過,他指,社署和部分機構即使有合理理由,仍以程序規定、財政自主等原因為由,無向市民和前線員工解釋,令人產生「肥上瘦下」的憂慮。
他建議社署可在檢討報告表格增加備註一欄,讓機構寫明管理層高薪原因,提高透明度。
社福工會斥大部分機構都有薪級表、按年資加薪,如果再以表現良好為理由發放獎金是雙重利益。工會促政府修例,限制社福機構高層薪酬,不能高於政府同等職級的員工。
社署於2017/18年度向165間非政府機構撥款共約142億元,據整筆撥款手冊規定,每年獲政府資助1000萬元以上,或資助額佔其營運收入逾一半的非政府機構,須每年向社署提交「最高三層職員薪酬檢討報告」,列出機構該3層職員的人數、職級、薪酬和津貼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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