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級督察涉超市高買罪脫 申控方付訟費被拒

2019-03-29 12:43

被告李士鳴。 蕭文軒攝
被告李士鳴。 蕭文軒攝

前高級督察涉嫌去年10月在超級市場偷竊豆漿、牙刷等總值135元的貨品,遭女便衣保安主任發現後扔擲貨品欲逃去,但前高級督察最終逃跑時絆倒,並遭途人當場制服。裁判官認為,根據控方舉證內容,無法確定失竊物件的數量,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高級督察罪脫,當場釋放被告。前高級督察聞判連聲說:「多謝大人」,他稱本審訊使他失業數月,向控方申請訟費,惟遭裁判官拒絕。

梁少玲裁判官認為當日擒拿被告的女保安口供有不一致的地方,女保安接受警方盤問時曾提及豆漿,但庭上卻沒有,女保安憶述被告所偷取的貨品數目和種類,與東窗事發後在經理室點算的不同。

梁官又指,雖有口供稱被告一共偷竊杯麵、豆漿等物品,但現場閉路電視片段只拍到被告攜帶一個白色膠袋,僅根據女職員的口供和片段無法辨別被告實質偷取的物品與之後警方點算的數量一樣。

梁官續稱,被告雖承認:「阿sir,係我‪一時‬唔小心偷嘢嚟自己食嘅。」但當中「偷」或「食」的意味不明,無法證明被告曾干犯偷竊。

66歲被告前高級督察李士鳴早前被控去年‪10月2日‬,在‪荃灣綠楊坊‬Taste超級市場偷竊杯麵、米酒、魚、豆漿、牙刷等食品和日用品。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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