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廠商會贊成剔除罪行 倡收緊至可判監達5年罪行
2019-03-26 19:05
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出新建議,剔除9項罪行類別,大部分與商業有關。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表示歡迎,認為是次修例有助填補現有法例漏洞,不但彰顯了公義,亦積極回應了商界的訴求。會長吳宏斌歡迎決定,因為剔除的罪行屬於較為輕微,釋除商界擔心。
廠商會表示,本月20日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會面,反映《逃犯條例》中有部分罪行的描述過於空泛,容易令港人特別是經常往返內地的商人誤墮法網,故建議局方研究調整甚至剔除有關罪類。吳宏斌表示,很高興當局從善如流,接納了本會大部分意見,剔除9項不涉及嚴重罪行的類別,當中除了涉及商業行為,亦涵蓋有關稅務、破產、環保和非法使用電腦等一般罪行,相信已能保障不少內地生活和工作的港人權益,同時亦有效打擊罪行。
吳續指,生意不理想要破產、清盤,或知識產權爭議,都不算是嚴重罪行,而今次修訂亦可彰顯公義。對於政府提高移交逃犯的門檻至須判監超過3年或以上,吳宏斌認為是好事順從民意,不過如果可提高至可判監5年會更放心。廠商會行政總裁楊立門認為,該項修訂能進一步加強對港人的保障,再加上移交逃犯必須符合雙重犯罪原則和經由本港法院審訊,在港府雙重把關下,相信能釋除公眾疑慮。
廠商會重申,香港絕不能成為不法份子逃避法律制裁的藏身之所,修訂《逃犯條例》有助填補現有法例的缺陷,呼籲社會以理性務實的態度看待是次修例,維護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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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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