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台陸委會稱或對港發旅遊警示 李家超:以務實態度商討安排

2019-03-26 17:17

李家超表示,會以務實態度商討移交逃犯的過程。
李家超表示,會以務實態度商討移交逃犯的過程。

台灣陸委會表示,高度關注香港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相關發展,並指為了維護台灣民眾在香港的安全或相關權益,會採取必要措施,包括對香港發布旅遊警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會以務實態度商討移交逃犯的過程。

李家超表示,會以務實態度商討移交逃犯的過程安排,並指只談個案本身的內容細節,不會談個案以外的事。他又指,相信兩地會談論條例的法律和人權保障、案情和證據,以及同意在不會判死刑等條件,在互相尊重下進行移交。他指,已經與台灣方面溝通,若方案獲立法會通過,可在短時間內與台灣達成移交安排及處理實際操作。

他又指,在收到台灣的相關請求後,需考慮如何處理該請求,包括以香港條例作起訴的可行性,並指需律政司同事詳細研究,避免造成法律訴訟。他亦強調,希望能以香港法律起訴所有罪行,但未有法律處理台灣所提出的要求,因此局方利用6個月的時間,研究外國的相關做法,以提出可行方法,即現時所提出的建議。他又指,希望修例可達成令疑兇受到法律制裁的預期結果。

至於大律師公會建議將謀殺罪納入《刑事司法管轄條例》,李家超表示,若只是將謀殺罪放在其中,讓特區政府擁有域外管轄權的話,其他罪類將無法處理,無法同時填補制度上的漏洞,有關條例沒有説明追溯期,即是無法處理台灣殺人案。

另外,對於新建議剔除9項罪行,他亦強調,在制定草案時,並沒有針對某一界別的意見,其後亦會繼續向不同人士解釋草案內容,因市民對移交逃犯的細節並不熟悉。李家超亦指,自己作為保安局局長並不容易,指「不管樣都會受到指責,但我有責任去做」,並指認為現時提出的草案已有足夠基礎處理相對嚴重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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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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