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翁斬傷鄰居 見被告手執菜刀舍監大叫事主逃走

2019-03-19 17:24

男事主郭志華。
男事主郭志華。

長沙灣元州邨去年發生傷人案,有精神分裂症病歷的六旬老翁被指擅闖男鄰居睡房後大動肝火,涉嫌以12吋長菜刀將鄰居斬至頭破血流,被控一項有意圖傷人罪在高等法院受審。被斬鄰居供稱,老翁與他口角一番後跑入自己睡房取刀斬人,直至他臥在地上求饒才停手回房。辯方認為鄰居與老翁積怨,對老翁在糾纏間弄傷右眼一事故作隱瞞。鄰居否認指自己與老翁「三唔識七」,但承認曾因老翁抽煙問題與對方爭執。

舍監陳鎮國今午出庭供稱,他在案發當日收到保安通知有住戶爭執,又收到郭志華知會,被告手持菜刀站立郭的睡房門前。陳欲步至被告睡房時與手執菜刀的被告擦身而過,他叫被告但不獲理睬,便大叫著郭逃走。後來陳以手機報警,從走廊走出大堂時已見地上一灘血跡,郭倒在地上,被告則以雙拳毆打對方。

控罪指,65歲被告陳利強於去年2月11日在長沙灣元州邨元康樓3樓,意圖使事主郭志華身受重傷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元康樓是為單身長者而設的公屋設施,屋內設有舍監。

現年56歲的郭志華供稱,案發前他在睡房用膳,其後走到共用廚房清洗碗筷,卻見到被告從郭的房間走出,即時喝斥對方。被告指自己無進房,雙方粗口橫飛。被告其後衝回自己房內,郭大驚欲找舍監,被告卻躲在舍監身後,一見被告即撲上前揮刀,郭轉身走避不及中刀。雙方糾纏一輪後菜刀落地,被告將郭壓在地上並執刀欲再施襲,郭即求饒稱自己「捱唔住」,「大家算數」,被告指「你唔夠我打!」,就走回自己房內。

郭在盤問下透露,被告曾販賣私煙和經常在走廊抽煙,又將煙頭和灰燼丟棄郭的房門,弄得郭的房間臭氣燻燻。辯方指被告曾投訴遭郭襲擊和欺凌,2人長時間關係惡劣,故在庭上捏造證供,卻隱瞞被告在糾纏間傷及右眼一事。郭否認指被告自己弄傷右眼,與人無尤。

法庭記者:黃梓生

建立時間:13:53
更新時間: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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