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機票無法兌換違商品例 東怡旅遊及職員被判社服令

2019-03-18 14:51

東怡旅遊董事總經理吳文廣(西裝)、東怡職員鍾靜雯(左)。 資料圖片
東怡旅遊董事總經理吳文廣(西裝)、東怡職員鍾靜雯(左)。 資料圖片

東怡旅遊在團購網推廣來回泰國曼谷機票的優惠券,男顧客買券後向東怡兌換機票,東怡銷售員表示他所要求的出發時間「無機位」,並指他需要同時預訂酒店才可兌換。兩天後,職員指航班已取消,並拒絕全數退款。海關接獲男顧客投訴,控告東怡及其銷售員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兩被告早前被裁定一項作出構成先誘後轉銷售行為的營業行為罪罪成,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為東怡旅遊有限公司以及職員鍾靜雯,控罪指被告於2016年3月9日,在旺角永隆銀行中心509室向顧客梁光成作出先誘後轉的銷售行為。

法庭記者:林欣樂

建立時間:12:40
更新時間: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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