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林子健案損國港聲譽 梁振英形容「誣告反坐」

2019-03-18 11:50

前特首梁振英(左);林子健(右)。 資料圖片
前特首梁振英(左);林子健(右)。 資料圖片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嫌於前年訛稱遭人迷暈後擄走,更被人在雙腿鑲上21口釘書釘,被控報假案。案件日前被裁定誤導警員罪成,林子健被判囚5個月。辯方申保釋等候上訴,獲法官批准。前特首梁振英在facebook發文,以「誣告反坐」形容事件,暗指有人誣告他人犯某種罪,誣告者倒過來要受這種罪的刑罰。

梁振英今日在其個人社交專頁facebook發文,題為「誣告反坐:林子健案、泛民的誣告和檢舉共犯從犯」,指「林子建案的本質是以誣告方式有針對性地䧟害中國政府和特區政府。」

梁振英在專頁指出,「誣告反坐是我國古代刑法的一條原則:如果誣告他人犯某種罪,誣告者就要倒過來接受這種罪的刑罰。」他說,這是中國人的智慧,「因為誣告他人實在太容易了,只要有一張信口雌黃的嘴巴就可以了。但被誣告的人要證明自己清白,往往百辭莫辯。」,他認為法律要嚴懲誣告者,以儆效尤。「誣告他人的罪行越嚴重,自己受的刑罰就越重、「你如果想誣告某君殺人,就要準備賠上自己的人頭。」

他指,泛民濫用執法制度和司法程序,濫用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肆意誣告或誹謗他人。他說,「例子多如牛毛,林子健不是第一人。」他又指,林子健和林卓廷等泛民在記者會上指控「禁錮、毆打和恐嚇」的不是張三李四個人,而是中國政府,他們甚至指控香港特區政府是中國政府的幫兇。林卓廷和林子健更在記者會上用英語重複指控,訴諸國際。」他說,這樣的誣告,受害的就不僅是張三李四一兩個人,而是全國和全香港的國內外聲譽。

他又指,如果沒有閉路電視的紀錄,「中國政府和香港政府在此案百辭莫辯,水洗難清」,又指,「入獄5個月的判刑太輕了,和誣告成功的惡劣影響不成比例,也根本沒有阻嚇作用」,質疑日後可能還有自編自導自演的另一場鬧劇出現。

前特首梁振英在facebook發帖,評論事件。  梁振英FB
前特首梁振英在facebook發帖,評論事件。 梁振英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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