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辯方指控林傲軒影片存疑點 形容事件「輸掉和諧的香港」

2019-03-07 13:10

第三被告林傲軒。 資料圖片
第三被告林傲軒。 資料圖片

2016年2月初旺角砵蘭街暴動案,今第三被告林傲軒結案陳詞。辯方代表大律師王國豪提醒陪審團控方透過警方影片證明林傲軒意圖參與暴動仍存有多項疑點,只有任何一項疑點不能排除,罪名便不能成立。王惋惜:「當日有市民、小販等人在場,無論邊個啱邊個錯都好,大家都是輸家,輸掉一個和諧的香港。」

控方根據警方影片,猜測林傲軒在2月9日約凌晨2時在警方防線臨向前衝前,教導途人使用盾牌,辯方提醒陪審團,林僅單向地向旁邊的人「口噏噏」,過程稱不上是「交流」,更枉論是「教導」。林有舉手抵擋,但陪審團需判斷他是擋開胡椒噴霧抑或是擋開警察。

控方又提出林是主動衝前,但辯方不能排除,林當時是身不由己遭別人推撞下前進。辯方承認林有作出擲物動作,但陪審團需要留意投擲物品是何物,方能判斷其暴力程度。辯方又引用每年7‧1遊行做例子,各示威人士雖向同一方向前進,但訴求各有不同;藉此反問陪審團,林在此旺角騷亂中又是否跟其餘示威人士抱有相同意圖?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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