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起134萬元賣樓遺產收益僅給11萬元 夫代失智妻入稟告兩舅仔
2019-03-07 13:31
失智婦人在父親離世後獲得5分1亡父遺產,但當亡父生前持有的物業7年前沽出後,婦人的2名幼弟被指將婦人應得的134萬港元賣樓收益扣起,多年來只曾向婦人發放11萬元。婦人的丈夫代為入稟高等法院,向2名舅仔追討婦人應得遺產的餘額。
原告人吳皓玉於2010年12月被確診患有柏金遜症和認知障礙症,現由丈夫林銳泉代為入稟,控告吳婦的2名幼弟吳皓輝及吳皓斌。入稟狀指,原告的父親生前持有英皇道麗都大廈一個單位。原告父親離世後,單位於2012年2月以670萬元放售。由於原告父親生前無立遺囑,其5名子女需平分遺產,即原告可獲134萬元。
在原告同意下,2名被告先後將合共約134.9萬元存入2人的聯名銀行戶口,存款字條由原告保管,證明她是該筆款項的受益人,2名被告只是代為持有款項。自2014年起,原告多番要求被告將整筆款項發給她但被拒絕,僅於同年1月至6月間收到4筆共11萬元款項。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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