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習近平訪港示威被鎖手銬帶走 兩人向警方索償敗訴
2019-02-28 17:25
前年7月1日回歸日習近平總理訪港時,數名社運人士在尖沙嘴海旁示威,期間有兩名示威者遭警方鎖上手銬帶走,事後認為警方做法不合理及違反《警察通例》,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律政司各索償5萬元,案件今裁定兩名申訴人敗訴,各須支付1.2萬元,他們在庭外表示考慮上訴。
兩名申索人為關振邦及梁國華,被告為律政司。暫委審裁官屈麗雯開首即指出,申索人在審訊時指出警方做法違憲,但這不是小額管轄範圍,不予以考慮。
屈官指,兩名申索人示威前未有向文化中心申請,而中心職員亦有向兩示威者出示職員證,要求他們離開不果。法庭亦不認同二人是和平示威,當文化中心職員架起鐵馬時,二人大聲呼喝,被捕時亦態度強硬,反應激烈,除了有反抗,多番喝令相關的執法人員,雙方亦有拉扯,申索人情緒激動,關更跌坐在地下,更繼續拉扯橫額,又無視警方叫其起身。認為申索人當時有逃走、反抗的風險,警方有使用手銬的必要,保護眾人的安全。另外兩名申索人到警署,有充足人手時即時已解開手銬。
申索人亦聲稱不知道被捕原因,但卻一直沒有查問及投訴,直到見到值日官仍表示沒有投訴,屈官指出這與他們申索的態度並不相符。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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