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械劫金行潛逃24年自首 陪審團裁定被告有罪
2019-02-28 15:22
去年4月一名男子向警方自首有份策劃1993年震驚全港的北角英皇道金行械劫案,1994年棄保潛逃被通緝24年後,早前就一項搶劫罪展訊,陪審團今以5:2比數裁定被告有罪。法庭押後判刑。
58歲被告葉榮發,被控於1993年2月15日在北角英皇道416至438號新都城大廈行劫一間珠寶金行內的兩名店員共約125萬港元珠寶。
去年4月一名男子向警方自首有份策劃1993年震驚全港的北角英皇道金行械劫案,1994年與案中其餘被告受審期間棄保潛逃被通緝24年後,早前就一項搶劫罪在高等法院單獨受審,陪審團今以5:2比數裁定被告有罪。法庭將案押後明天判刑。
58歲被告葉榮發,被控於1993年2月15日在北角英皇道416至438號新都城大廈,行劫一間珠寶金行內的兩名店員共約125萬港元珠寶。
控方透露葉1989年曾被控3項非法賭博罪。械劫案首兩名被告胡銀行和李樹仁認罪被判囚16年。第三被告陳健文頂證第四被告李永利,兩人分別被判囚9年和15年。另有一名偷車犯王蓮發遭判囚逾6個月。
警方至今仍未確定葉先自首後否認控罪的原因。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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