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將分3年購60組物業建社福設施 羅致光:對樓市無大影響

2019-02-28 17:00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

《財政預算案》公布撥款200億元,讓政府從市場購置合適物業,以提供超過130項社福設施,社會關注措施或影響物業市場。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計畫分3年購置60組物業,面積約4萬平方米,相對於2017年底非住宅物業樓宇總存量的比率小於0.1%,相信不會對物業市場造成太大影響。

羅致光強調,今次措施希望建130項社福設施,因此購置的為「60組」物業,有可能是多於60個物業單位,因一些設施或需共同設立以達協同效應,如發展長者鄰舍中心及日間幼兒中心,以助誇代共融發展。

購置物業選址分布全港18區,不排除考慮合適的辦公室大廈、活化工廈、商廈及商場,面積由一千至一萬平方尺不等,會設立日間幼兒中心、長者鄰舍中心、到校學前學前康復服務、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家長資源中心、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等。

社會福利署和政府產業署將負責跟進購置場所的安排,並將成立工作小組,成員包括相關政府部門,以進行採購前研究,包括探討物業市場的供應情況,及制定採購策略。當局會就採購安排及程序諮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廉政公署,以確保公帑得以妥善使用,並符合基本公平原則。

政府會在不影響現時提供切合市民基本生活需要設施的原則下購置場所。現階段亦不會購置場所作安老院舍或殘疾人士用途,因院舍通常佔用較大的樓面面積,並需符合嚴格的技術向佈局等要求。

羅致光表示,當局需要待立法會5月通過《預算案》後,經事務委員會商討,再到財委會申請撥款,如可在休會前通過,措施最快今年底可啟動。不過,如待復會後才申請到撥款,料要到明年4月才可開始購置物業。他承認,要說服立法會有挑戰,屆時會盡量提供更詳細資料予立法會議員,包括18區所需設施、優次關係等,並盡量吸納他們的意見。

問及措施是否非常手段,抑或會在未來變作恆常性,他表示政府有責任「千方百計」尋找可行配套,包括租用、購買、興建,甚至善用非政府組織的土地發展等。至於會否回購領展商場,他說回購機會近乎零,但不排除任何一個可能性。

對於有社工界人力狀況問題,羅致光指,2018-19年及2019-20年分別有1491名及1646名社會工作學士/文憑/副學士畢業生,相信增加社福設施,亦有足夠人手供應。

羅致光記者會闡述《財政預算案》中其政策範疇的相關措施。
羅致光記者會闡述《財政預算案》中其政策範疇的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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