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偷貓】台貓舍負責人到海關報案 冀採拘捕行動

2019-02-28 15:02

立法會議員譚文豪陪同貓舍的張姓女負責人到海關總部報案。
立法會議員譚文豪陪同貓舍的張姓女負責人到海關總部報案。

香港一名姓李女子在大年初一到台灣偷走兩隻身價約2.5萬港元的白毛藍眼名種波斯貓,並將兩隻貓裹在懷中,佯裝孕婦通過機場安檢。台灣貓舍張姓女負責人早前來港尋求漁護署協助,立法會議員譚文豪今日下午陪同女負責人到海關北角總部報案。

譚文豪表示,張姓女負責人早前已向警方報案和落口供,亦有到漁護署報案。由於漁護署沒有拘捕權,海關負責執行漁護相關的法例。而兩隻貓沒有經過檢疫來港,已違反漁護署條例。他希望海關盡快展開拘捕行動,以及錄口供。他續指偸貓的香港女子違反了兩條法例,其中一條是沒有經過檢疫運進香港。雖然兩隻貓於台灣被偷,但仍然屬於贓物。他稱涉事女子手抱兩隻貓,屬於非法處理贓物。他強調涉事女子已違反兩條香港法例,認為香港的執法部門應該盡快進行調查,甚至拘捕。他續指涉事女子在網上向貓舍負責人承認偷貓行為,他指執法機關沒有理由不盡快進行拘捕行動。

女負責人就指兩隻貓健康狀況良好,但精神不太好,事件發生後變得有點害怕人。她指已向警方報案,但未有收到警方任何通知。她表示對方曾跟自己聯絡,表示要自首,但她並沒有收到對方自首的消息。她又指自己沒有料到一個愛貓的人,竟然會做出偷貓的大膽行為。她更指對方是有預謀犯案,因對方一早已經買好即日來回的機票,當對方偷貓後立即乘搭航班回港。

譚文豪再補充,正在研究涉事女子有否違反民航條例,因為航空公司有責任確保孕婦上機的健康安全,不同航空公司亦有訂下條例,例如懷孕超過多少星期後不能乘搭航班,要對方提供醫生證明才能上機,但他指未知當日航空公司有否做好相關工作。另外,如要運送動物應該放置在貨倉並非機倉,他質疑動物出現在機倉是否違反民航條例,是否需要向本港通報,他認為民航處有責任調查是否違反任何民航條例。他又指證據非常充足,包括對方偷運兩隻貓的過程等的人證和佐證。事件已經發酵多天,他對於香港的執法部門仍未有任何行動感到失望。他亦擔憂香港的邊境是否出現保安問題,質疑為何出現保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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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譚文豪陪同貓舍的張姓女負責人到海關總部報案。
立法會議員譚文豪陪同貓舍的張姓女負責人到海關總部報案。
涉偷貓姓李女子。資料圖片
涉偷貓姓李女子。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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