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競選經理稱料不足30人參與故無申請 梁天琦友人:唔見警方舉紅旗

2019-02-25 16:53

辯方證人蔣忻霆(左)與何蔓兒(右)。  黃梓生攝
辯方證人蔣忻霆(左)與何蔓兒(右)。 黃梓生攝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4人涉嫌於2016年2月旺角騷亂中參與暴動一案,今早在高等法院續審。時任梁天琦的競選女經理供稱,梁天琦一方預料當晚進行「選舉遊行」時,參與的本民前成員不會超過30人,無需向警方申請,但他們無法預料群眾中途參與的人數。女經理又謂遊行目的是保護市民,因當晚在砵蘭街設有「夜市」,本民前成員欲確保參加「夜市」市民不被警方驅趕。

競選經理何蔓兒指,2016年2月8日年初一晚有10多名本民前義工或職員參與梁天琦的選舉遊行,梁天琦自己則站在民眾前列正中位置與警方對峙,有人將梁的競選旗幟傳給他。現場有市民聽見梁天琦要舉行選舉遊行感不滿,鼓噪叫囂並大叫「收皮」。當黃台仰示意群眾「去」的時候,前線群眾顯得「有啲遲疑」,相隔一秒才衝向警方防線。

何蔓兒強調,她大部份時間只在路邊白色客貨車附近或記者區觀察,從無當自己是遊行參與者,因她只是想親眼確認身在前線的朋友安全。

控方質疑梁天琦當晚所為是否確是選舉遊行。何蔓兒承認,當晚或有超過30人因認同遊行目的而逗留現場,但本民前無法預料群眾參與人數。她亦承認若群眾向警方防線推進,無可避免會有肢體碰撞,但若警方讓開便不會發生衝突。

案發當晚身在現場的梁天琦友人蔣忻霆供稱,當晚砵蘭街的市民反應混亂,警方「好似趕羊咁」驅趕市民,梁天琦在內的市民仆倒地上,更有市民因走得慢被警方制服地上和拘捕。控方質疑蔣不可能見不到警方舉起要求群眾離開的紅旗,蔣解釋當時或在「耷低頭撳緊電話」,看不到警方有舉紅旗。

梁天琦一方舉證完畢,次被告李諾文與第3被告林傲軒均選擇不作供,第4被告容偉業一方將於明天舉證。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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