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文光明涉呃14.7萬薪津 「兼職助理」稱登記地址獲被告外甥同意

2019-02-25 16:37

「兼職助理」黃漢明承認沒在文光明同意下,取用對方物業地址為多項服務的登記地址。小圖為區議員文光明。
「兼職助理」黃漢明承認沒在文光明同意下,取用對方物業地址為多項服務的登記地址。小圖為區議員文光明。

元朗區區議員文光明涉嫌2012年至2016年間訛稱「聘任」一名兼職助理以騙取共14.7萬元營運開支補貼,案件今午於屯門裁判法院續審。該名「兼職助理」在辯方盤問下,承認沒在文光明同意下,取用對方物業地址為多項服務的登記地址,但宣稱登記前均得到文的外甥同意。‬

‪被「無辜聘用」的「兼職助理」黃漢明在辯方盤問工,自稱居於堔圳,因在香港沒有固定地址,因此登記其好友「阿邦」張偉邦的住址作多項服務的通訊地址,包括銀行帳戶、運輸署車主、電話卡等等,黃聲稱登記前已獲「阿邦」同意,但後來才知悉「阿邦」只是物業住客,其舅舅文光明才是業主,又以為對方默許自己以該地址登記為通訊地址。‬

‪被問到曾否向財務公司借錢時提供文宅住址作通訊住址,黃起初表示有。但後來在辯方追問下,黃聲稱已將貸款金額、財務公司名稱‬統統都忘記了,家人已將債項還清。後來改口指混淆了記憶,借錢一事早於2011年結織「阿邦」前已告一段落。

‪黃又表示,沒曾允許「阿邦」將個人資料包括身分證副本等轉交給文光明,現與「阿邦」已沒有來往。‬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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