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電子煙】適應期可再傾 陳肇始堅持不補貼業界 2019-02-15 11:08 陳肇始指,半年適應期是衛生署根據過往經驗提出。 政府建議全面禁止電子煙。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早上在電台節目中表示,禁電子煙的適應期「可以再傾」。有電子煙業界要求,將禁售電子煙法例實施應適期,由半年延長至1年。陳肇始表示,半年適應期是衛生署根據過往經驗提出,長短「可以再傾」,但她擔心將適應期訂得過長,市民會質疑法例的急切性。至於有業界聲稱,禁售會令部分商戶損失逾百萬元,陳肇始表明不會向業界提供補貼。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禁電子煙】草案刊憲 下周三首讀及二讀辯論 下一篇 【放生變往生】綠海龜背寫「放生」 爆殼蒲台水域浮沉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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