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電子煙】陳肇始指修例為杜絕青少年接觸 非懲罰煙民

2019-02-14 08:50

陳肇始表示修例亦並非為懲罰吸食電子煙的煙民。
陳肇始表示修例亦並非為懲罰吸食電子煙的煙民。

政府上年宣布全面禁止電子煙,昨日正式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建議禁止進口、製造、售賣、分發、宣傳電子煙或加熱煙等產品,一經定罪將罰5萬元及監禁半年。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修例亦並非為懲罰吸食電子煙的煙民,而是希望杜絕青少年接觸該類產品。

陳肇始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電子煙的包裝聲稱較少危害及有助戒煙,惟已經有好多研究顯示電子煙無安全系數,「唔會零風險」。加上政府多年來多管齊下控煙,令本港吸煙率降至約10%,而電子煙有機會令年青人重整煙草形象,對政府的政策目標帶來挑戰,因此修例立法應對。

陳肇始出席一個電台節目。
陳肇始出席一個電台節目。

陳肇始又指,每個法例立法初期,社會都會有不同意見、對執法細節有疑問,強調政府會一路完善,進行詳細討論。她又指,今次立法主要是禁止售賣、分發、進口及宣傳電子煙,如果擁有及食用,並非法例範圍。

陳肇始續說,政府曾考慮不同方案,由於目前仍有市民吸食電子煙,認為如果禁止吸食可能會有執法上的困難,強調現時並非要懲罰吸食電子煙的市民,而是想杜絕電子煙的入口,以防止流入香港市場,從而吸引青年人及小朋友吸食。

被問及會否就儲存量設上限,陳肇始回應指,設上限變相鼓勵市民儲存電子煙,強調政府不鼓勵市民食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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