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藏屍】政府擬修例容許一次性移交逃犯 今起諮詢公眾

2019-02-13 14:47

去年台北發生香港女子遭香港男友殺害案件,保安局無法將疑犯移送至台灣接受審訊。保安局建議修例,容許以一次性個案方式經法院審批後移交逃犯,適用於香港與任何未訂有長期移交逃犯的地方。政府今日(13日)宣布,即日起就修例諮詢公眾,諮詢期為20日,市民可於今年3月4日或之前提交意見。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本周五(15日)會討論有關修例建議。

政府發言人表示,當局正檢討香港與其他地方在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協助方面的合作機制,並正考慮優化《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香港法例第525章)和《逃犯條例》(香港法例第503章),公眾如對修例有意見,可於下月4日或之前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或傳真至2524 3762,又或將意見郵寄至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0樓保安局A組。建議詳情可瀏覽保安局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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