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藏屍】指由特首決定引渡好危險 涂謹申:應一次性移交本案疑犯

2019-02-13 12:56

去年在台北發生香港女子遭香港男友殺害案件,保安局無法將疑犯移送至台灣接受審訊。保安局建議修例,容許以一次性個案方式經法院審批後移交逃犯,適用於香港與任何未訂有長期移交逃犯的地方。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質疑,當中央要求香港移交政治犯時,特首林鄭月娥能否頂住壓力不啟動引渡。他認為,港府可以考慮只讓香港與台灣就是次案件,簽訂一次性的協議,而長遠則尋求中央政府「開綠燈」,容許香港與台灣之間簽訂移交逃犯協議。

涂謹申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香港一直以來也不會與部分國家簽訂移交逃犯協議,因為部分國家及地區的法治制度、人權標準等與本港標準不符。他說,因中港法治制度差距甚遠,修例或損害目前香港與20個司法管轄區簽訂的移交協定,身在香港的外地人同樣有危險和不受保障。他說,目前引渡要經立法會把關審批,由林鄭月娥決定和做判斷,「咁樣好危險、無保障」。他擔心,一旦通過修例,內地以至其他與法治制度不全的國家都可趁機要求香港移交犯人,質疑林鄭月娥能否頂住壓力不啟動引渡。

他建議港府可尋求中央同意,與台灣商討全面移交逃犯協定,或就是次案件簽署一次性協議。他說,「如果中央唔批准即反映修例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又同情是次案件並希望家屬能理解,可以透過合理正當方法解決問題。

民建聯周浩鼎認為修例不會違反人權,強調有「法庭把關」,按香港現行法例處理移交令,而法例指明移交不可牽涉政治罪行、政治和宗教等異見問題,當事人也可提出上訴和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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