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白牌車】批修例增罰則阻嚇力不足 易志明促設全港的士配對平台

2019-02-11 09:56

為加強打擊白牌車,政府擬修例提高罰則,由現時首次定罪最高罰款5000元,增加一倍至1萬元;再次定罪最高罰款亦增至2.5萬元。同時,吊銷車輛牌照和扣押車輛期亦提高一倍。航運交通界立法會議員易志明表示,罰則提高一倍,阻嚇力不足,是聊勝於無。

易志明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網約」的士APPS百花齊放,但浪費資源,他認為應參考《進出口條例》、《危險品條例》等,容許執法機關將涉嫌違法的車輛扣押,直至完成整個檢控程序,才能有效阻嚇違規司機。他倡議,利用數碼科技設立一個全港的士配對平台,既可增大乘客的效益,司機駕駛時亦毋須留意多部手機,減低司機的危險。

出席同一節目的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尹兆堅則表示,提升罰則「本末倒置」,政府應務實監管白牌車。他形容修例是「不管麻鷹捉雞仔」,指修訂罰則只針對司機,縱使提升阻嚇力,但未能有效監管白牌車,營運商仍然存在。他建議參考新加坡、美國等地規管營運商的做法,包括容許的士和網約車一同競爭。

為加強打擊汽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運輸署計劃將首次定罪的最高罰款,增加一倍至1萬元,暫時吊銷車輛牌照並扣押車輛期,亦由3個月延長至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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