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危駕致男司機墮橋下身癱瘓 女車長:當時突然強光刺眼已即時扭軚

2019-01-24 13:18

九巴女車長林瑞慈(戴口罩)。
九巴女車長林瑞慈(戴口罩)。

前年8月在荃灣路天橋發生恐怖車禍,警車駛到橋上調查兩輛私家車輕微相撞的事件時,一架雙層九巴突然猛撞警車引致多車連環碰撞,當年年僅23歲的私家車男司機被撞至飛墮13米後撞到橋下車輛,再飛彈到車尾箱以致滿身鮮血與多處骨折,及後證實下身癱瘓。九巴女車長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

女被告林瑞慈在錄影會面時表示自己21歲已獲駕駛執照,駕駛巴士的經驗長達15年,情緒較穩定及咨詢法律意見後決定對警方表明自己在案發時突然看見刺眼的強光,「已經嗱嗱臨轉軚」,收掣不及並已撞到警車車尾,林指自己初步估計「強光」來自拖車的警示燈,而且該強光影響其視野範圍,並指見到強光後「已經第一時間已『抽頭』(意指扭軚)」,「好快!4秒度就已經撞咗落去」並聽到碰撞聲。

當警員問她「啲光點刺眼法?」,被告便開始張口結舌,然後說:「唔答」,再解釋指自己「揸車咁多年,未試過見到咁刺眼嘅強光」,「好似電筒近距離射入眼咁樣,無閃過」,但被告承認自己在案發時沒有減速或剎車,並相信「強光」是來自拖車警示燈。警員立即反問被告「點解當時唔同警察講?」,被告辯稱:「當時好亂,個個喺度抬傷者,無人問過我嘢,而且我要問法律意見」。

被告堅稱她看見強光後立即向坐在巴士樓梯後三排的男熟客指有「好刺眼嘅強光」,但男熟客「怕俾咩口供會有咩問題」故不肯作供。被告又補充指案發當時警方沒有設置路障或「雪糕筒」,警車亦沒有開其紅藍色警示燈,「都無示意駕駛者唔好行住」。被告指案發後警車雖然「撞扁晒」,但「希望警察查吓拖車強光的watt數(瓦數),希望還我小小嘅公道」。

案件明續。

法庭記者:劉曉曦

因車禍造成下身癱瘓的劉卓彥。
因車禍造成下身癱瘓的劉卓彥。
肇事九巴當時車頭損毀。資料圖片
肇事九巴當時車頭損毀。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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