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否認台灣在港辦事處設「法務秘書」 2019-01-16 15:41 馬曉光 。新華社圖片 北京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回應台灣政府部門在香港設立法務秘書問題,馬曉光表示,有關報道不符合事實。馬曉光指出,按照港台雙方的有關共識,香港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並未設立法務秘書一職,更沒有所謂獲得大陸方面同意這回事。台灣有關機構應該切實遵守香港基本法及有關法律,在規定的職責範圍內活動。據台灣中央社早前報道,台灣法務部調查局不久前獲得大陸方面同意讓調查局到港設立法務秘書,是該局首次有人在海外據點工作。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校巴撞死女保姆 聖保羅男女附小將檢視校內安全措施 下一篇 立會通過修訂選舉條例 張國鈞:法例多漏洞如無法規管棄選過票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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