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豬肉返台包湯圓罰5萬 大陸媳婦痛哭:不知道不能帶
2018-12-21 19:52
一名嫁到台灣的大陸籍女子從福建福州搭飛機入境台北時,被海關查獲攜帶0.3公斤的新鮮豬肉餡料,因此遭開罰20萬元台幣(約5萬港元)。她激動落淚,表示自己是想要包湯圓給家人吃,「才帶一點肉,怎麼罰這麼多!」
關務署台北關指下午1時40分,一名自大陸入境的姓黃旅客,未據書面或口頭申報逕擇由免申報檯通關,關員予以攔查,結果於其行李內查獲未申報之新鮮豬肉餡料0.3公斤,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開具罰單,罰款新台幣20萬元。
傳媒報道,55歲的姓黃女子嫁到台灣2年,目前僅取得台灣居留證,她之前回家鄉,友人知道她要回台灣,建議她可以帶一些家鄉風味回去,所以她在市場花了50元人民幣購買豬絞肉等材料,想說包湯圓給在台灣的家人吃,結果卻因此犯法。
黃女拿到罰單時,以為要當場繳罰金才能入境,驚慌地打電話給丈夫,「才帶一點肉,怎麼罰這麼多!」,「我不知道不能帶肉!」。她解釋,自己不識字,根本看不懂那些宣傳資訊,不知道什麼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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