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台注意】台方收緊肉製品入境 懶人包提你免罰5萬

2018-12-18 20:28

台灣全面阻截非洲豬瘟入境,近日全面修訂罰則及違禁肉品。網圖
台灣全面阻截非洲豬瘟入境,近日全面修訂罰則及違禁肉品。網圖

台灣農委會防檢局今日起加重罰則,嚴厲打擊非洲豬瘟,而且由於已回歸中國大陸,港澳臘腸等肉品亦禁止入境。依連日來執法部門指出真空包裝食品、臘腸、香腸,以至含豬肉鬆的鳳凰卷均屬違禁一列。以下為大家整理清單,避免入境時無辜受罰。

一)不可攜帶入境的動物肉製產品
1. 動物肉類:包括新鮮、冷藏、冷凍及經煮熟者,含真空包裝。

2. 加工、真空包裝肉類:
I. 乾燥或醃製肉類:肉乾、肉鬆、香腸、臘肉、熱狗、火腿、鳳爪等。
II. 含肉餡產品:肉粽、肉包、肉捲、貢丸、水餃、薄餅、月餅、杏仁餅、雞仔餅、三文治、漢堡包、肉鬆蛋捲、含肉的飛機餐等。
III. 含各類型態的肉產品:肉眼可明確辨認摻入肉塊、肉碎、火腿、煙肉、香腸、肉乾、肉鬆等食物。

3. 未煮熟蛋製品:雞蛋、鴨蛋、鵝蛋、胚胎蛋(如鴨仔蛋)、皮蛋等。

4. 乾燥及鹽漬的動物皮(經鞣製加工處理者除外)。

5. 未經精煉的動物油脂。

6. 直接採摘、未經加工處理的燕窩。

7. 未完全去除內臟的海鮮、冷藏的魚產品。

8. 黏附土壤的動物產品。

9. 含動物性成分之中藥材,包括乾燥或研磨成粉狀等(錠狀、膠囊狀等具商業包裝之調製藥品除外)。

10. 鮮牛奶。

11. 寵物食品:含動物成分的乾飼料、含牛肉成分罐頭、零食、保健食品、牛皮骨等。

二)可攜帶入境的動物製產品
1. 經高溫消毒的牛奶、奶粉及乳酪。

2. 罐頭食品。(含牛肉的寵物罐頭除外)

3. 不含肉類成分之餅乾、蛋糕、麵包等食品。

4. 經煮熟的蛋類製品(蛋黃及蛋白須完全凝固,但鴨仔蛋等含胚胎蛋不論是否煮熟均禁止入境)。

5. 經精煉供人食用的動物油脂。

6. 經加工處理的燕窩成品。

7. 經乾燥、醃漬、調製等加工處理的水產品及已完全去除內臟的魚產品。

8. 杯麵、沖泡即食品。

9. 不含牛肉成分的貓狗食用罐頭、不含動物性成分及僅含乳品或水產品成分的貓狗食品(須有清楚成分標示)。

台灣從今日(18日)起,攜帶違禁肉品入境即罰20萬元(新台幣,約5.1萬港元),再犯者罰100萬元(約25萬港元)。防檢局日前亦強調,因罐頭經過高溫、高壓滅菌消毒,可以常溫保存不需要冷藏,不會有疫病問題。而真空包裝則僅是把空氣抽出,還是必須冷藏,非洲豬瘟病毒仍能存活,因此不准攜帶入境。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