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公布食安事故個案最長達42天 食環署:有改進空間

2018-12-18 10:47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食物安全中心的食物安全管理事宜繼續聆訊。據審計報告揭發,食安中心在2017年接獲一宗奄仔蟹的投訴,但事隔4個月後才抽樣檢測,而在測試結果不合格42天後才發出新聞公報,被批拖延公布,食環署署長劉利群表示,這宗是個別事件,又解釋是因為同事當時要處理假米事件,因此處理該案時有所延誤。

劉利群承認,處理程序上有改進空間,她認為同事若接獲食物安全的投訴後,不肯定如何跟進,是應盡快交由上級處理,她指,日後會加強內部溝通和培訓。

另外,針對時令食品應市時間較短的問題,她回應,食安中心已經在今年5月發出指引,處理事故時,不用如過往般要先抽取監察樣本,而是一開始就抽取執法樣本,如測試結果不合格,可以較快採取行動。

劉利群又指,部份食物安全問題投訴人,因不想出庭指證,所以律政司一般會認為證據不足,或不會作出檢控。她強調,食安中心會認真處理個案,會檢驗投訴人提供的樣本,如果結果不合格,可考慮向食肆發出警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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