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公布食安事故個案最長達42天 食環署:有改進空間
2018-12-18 10:47
劉利群承認,處理程序上有改進空間,她認為同事若接獲食物安全的投訴後,不肯定如何跟進,是應盡快交由上級處理,她指,日後會加強內部溝通和培訓。
另外,針對時令食品應市時間較短的問題,她回應,食安中心已經在今年5月發出指引,處理事故時,不用如過往般要先抽取監察樣本,而是一開始就抽取執法樣本,如測試結果不合格,可以較快採取行動。
劉利群又指,部份食物安全問題投訴人,因不想出庭指證,所以律政司一般會認為證據不足,或不會作出檢控。她強調,食安中心會認真處理個案,會檢驗投訴人提供的樣本,如果結果不合格,可考慮向食肆發出警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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