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改差餉寬減制度 限業主名下僅一物業獲寬減

2018-12-11 17:06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建議每名業主只可就一個應課差餉物業獲得差餉寬減。資料圖片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建議每名業主只可就一個應課差餉物業獲得差餉寬減。資料圖片

政府近年在《財政預算案》都推出寬減差餉措施,但外界、甚至不少立法會議員都質疑只有大業主受惠。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每名業主只可就一個應課差餉物業獲得差餉寬減。

當局建議,每名業主只可就一個應課差餉物業獲得差餉寬減,並指差餉估價署在新方案下,須建立新的物業業權系統,需時約18至20個月。在過渡期間,政府如在2019至20年度或2020至2021年度提供差餉寬減,將按現行機制處理。

當局表示,由於物業發展項目的未售出單位,通常由一家公司持有,因此幾乎所有發展商持有的未出售物業,將不獲寬減差餉。然而,當局承認新方案存在局限,包括參照日無法顧及近期的業權變動等。另外,除了公屋租戶外,大部分租戶將不獲差餉寬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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