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改差餉寬減制度 限業主名下僅一物業獲寬減
2018-12-11 17:06
政府近年在《財政預算案》都推出寬減差餉措施,但外界、甚至不少立法會議員都質疑只有大業主受惠。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每名業主只可就一個應課差餉物業獲得差餉寬減。
當局建議,每名業主只可就一個應課差餉物業獲得差餉寬減,並指差餉估價署在新方案下,須建立新的物業業權系統,需時約18至20個月。在過渡期間,政府如在2019至20年度或2020至2021年度提供差餉寬減,將按現行機制處理。
當局表示,由於物業發展項目的未售出單位,通常由一家公司持有,因此幾乎所有發展商持有的未出售物業,將不獲寬減差餉。然而,當局承認新方案存在局限,包括參照日無法顧及近期的業權變動等。另外,除了公屋租戶外,大部分租戶將不獲差餉寬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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