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施會倡「生活工資」定54.7蚊 助追回通脹

2018-12-09 15:23

曾迦慧(中)、黃洪(右)
曾迦慧(中)、黃洪(右)

樂施會今發表《香港生活工資研究報告》,建議本港的生活工資水平定為每小時54.7元,促請政府及有能力的僱主向僱員支付生活工資,又指出現時法定最低工資水平低,不足基層家庭應付基本生活所需。樂施會預計明年上半年,將成立推動生活工資的獨立組織,已邀請兩間大型企加入。

樂施會聯同中大香港亞太研究所生活質素研究中心於去年11月至今年2月期間進行研究,以一人及三人在職基層家庭為基礎,訪問36個基層家庭,了解香港在職家庭的生活開支模式,從而按國際勞工組織的標準,計算出香港的生活工資水平。

結果顯示,一人家庭的基本每月開支介乎10,494元至11,548元,三人在職家庭的開支則介乎19,768元至21,127元。研究假設全職僱員每月工作26天,每天工作8小時,再計算三人在職家庭的勞動參與率後,生活工資水平為每小時54.7元,方可應付基金生活所需。根據去年統計處的報告,去年5月至6月期間,領取低於生活工資水平的僱員數目高達107萬人,當中近六成人任職進出口貿易,零售飲食,物業管理,保安及清潔服務等範疇。

樂施會港澳台項目主管曾迦慧表示,在職貧窮問題嚴重,而最低工資每兩年才檢討一次,調節幅度偏低,難以保障工人負擔基本的生活需要。她指出,生活工資與現時的最低工資最大分別是,生活工資屬於僱主自願性質,研究訪問15間大型企業,當中部分企業對成立生活工資感興趣,預計明年上半年將成立推動生活工資的獨立組織,已邀請兩間大型企加入,希望最低工資的水平能逐步與生活工資拉近。

負責研究中大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黃洪表示,政府作為全港最大的僱主,應該牽頭落實生活工資,如在外判標書上列明須以生活工資水平聘用工人,保障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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