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君爭產】匯豐證人指羅老太非監護人或委任人 不可辭退信託

2018-11-26 18:34

「羅老太」羅杜莉君繼續到庭。法庭記者攝
「羅老太」羅杜莉君繼續到庭。法庭記者攝

鷹君集團「羅老太」羅杜莉君告匯豐國際信託一案今午續審。原告方質疑,匯豐信託前董事總經理劉倩兒不願執行羅老太於2016年1月簽署的新信託意願書,是因新指示會削弱羅嘉瑞在信託的話事權。劉否認指,羅嘉瑞在新舊安排下都無話事權。原告方又質疑,劉一直給予羅老太印象,信託會按她的指示行事。劉同意曾形容羅老太地位超然,但因她已然90多歲,故一直以簡單言辭向她解釋信託運作。劉雖曾指羅老太可「炒咗個信託」,但事實上她並非信託監護人或委任人,不能如此辭退信託人。

原告方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引述電郵文件指,劉於前年1月收到羅老太的新信託意願書後,致函上司指羅老太要求降低受益人強制信託人跟從指示的門檻,由3分2股權降至過半數;劉形容改變「非常關鍵」(very crucial)。余若海指,若按舊意願書,羅嘉瑞、羅鷹瑞與羅嘉瑞控制的「羅鷹石慈慧基金」有足夠信託股權,否決終止信託的議案。但按新意願書,3人不足以決定信託存亡。

余若海繼而質疑,新方案令羅嘉瑞不能左右大局,故劉倩兒不欲履行新意願書。劉解釋新意願書的指示涉及更改「羅鷹石慈慧基金」的信託契約,或改動稅局批准基金免稅營運的基礎。加上基金持有10%信託份額,但匯豐信託是基金的信託人,其能否行使終止信託的投票權仍屬未知數,故不論在新、舊方案下,羅嘉瑞都不能斷言有話事權。劉亦強調,她收到新意願書時,第一時間並非想及羅嘉瑞:「佢只係受益人嘅其中一個。」

法庭記者:黃梓生

羅老太孻子羅啟瑞的二女羅寶瑤及大仔羅俊哲今午到庭旁聽。法庭記者攝
羅老太孻子羅啟瑞的二女羅寶瑤及大仔羅俊哲今午到庭旁聽。法庭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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