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訟費遭頒物業抵押令 Erwiana女僱主上訴被駁回須付法援署訟費

2018-11-21 16:30

法官認為羅允彤(圖)已出獄,應有充裕時間與代表律師商討指引,遂判羅敗訴。資料圖片
法官認為羅允彤(圖)已出獄,應有充裕時間與代表律師商討指引,遂判羅敗訴。資料圖片

3年前襲擊印傭Erwiana而被判入獄6年的女僱主羅允彤,早前因不滿法律援助署拒絕其申請提出上訴,後來不但被判敗訴,更曾一度欠下對方巨額訟費。今年6月羅被高院聆案官頒下絕對扺押令,將她的物業抵押。羅又透過律師申請上訴要求推翻這絕對扺押令,有關申請今在高等法院被駁回。

數月前已出獄的羅允彤本人並沒出庭,其代表律師要求將案押後4周,即被法援署一方反對。羅代表律師指,押後理由是羅一直沒有就本聆訊向律師提供任何指引,法援署代表則表示命令早在5個月前判決好,訟費拖欠良久,又指自羅獲釋後沒辦法與她聯絡,不應放肆羅繼續拖延時間,因此懇請法官拒絕押後申請。

法官認為羅並無合理理由再押後案件,既然羅已出獄,她應有充裕時間與代表律師商討指引,法官判羅敗訴,羅需接受其物業的絕對扺押令之餘,亦需向法援署支付今日聆訊的訟費。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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