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監局嚴懲代理打鬥 停牌期限延至5年

2018-11-16 16:33

早前不時出現代理爭客而出現打鬥事件,地監局修訂代理干犯暴力罪行的發牌政策,在新政策下,涉及打鬥的代理,其撤銷牌照及不獲發牌的年期,將由原先的3年,延長至5年,新政策將於下月生效。

換句話說,代理於新盤售樓處因干犯任何暴力行為而被定罪,將會於5年內不獲發牌,地監局行政總裁韓婉萍稱,代理在執業期間作出暴力行,為令整個行業蒙羞,是絕對不能接受,該局希望把拒絕發牌的年期由延長後,新盤售樓處的秩序能夠得以改善。

另外,代理於工作時干犯性罪行或涉及猥褻的行為。而被定罪的個案,也同樣會在5年內不獲發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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