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讀中一扮中學畢業呃兩地產聘用 21歲仔偽造證書被控
2018-11-15 18:28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21歲男子,涉嫌以虛假陳述及學歷證明取得利嘉閣及中原地產的職位,誘使有關物業代理公司向他支付共逾3.4萬元薪金。男子被控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被告將於明日(1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其中一項控罪指,21歲被告區錦昌涉嫌於2015年11月1日至30日期間,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為自己取得在利嘉閣地產有限公司(利嘉閣)受僱工作賺取報酬的機會,即向利嘉閣一名時任分行經理虛假地表示他已完成中五程度教育,及在職位申請表上虛假地表示他已在一間本地中學完成中三程度教育。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6年3月2日至4月18日期間,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為自己取得在利嘉閣受僱工作賺取報酬的機會,即虛假地表示他已在另一間中學完成中六程度教育,及向利嘉閣提交一份看來是由該中學發出的偽造畢業證書。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3月23日至7月7日期間,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為自己取得在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中原)受僱工作賺取報酬的機會,即虛假地表示他已在上述中學完成中五程度教育和從未在香港被裁定有罪,及向中原提交一份看來是由該中學發出的偽造畢業證書。
但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只曾在兩間中學修讀中一課程。被告涉嫌以有關虛假陳述及學歷證明先後獲利嘉閣及中原聘用為見習營業員,從而誘使利嘉閣及中原分別向他支付共逾11200元及22800元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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