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禁入採訪區申覆核被拒 浸大中大刊物編輯斥政府對學生採訪政策朝令夕改

2018-11-14 20:19

李心怡(左)、馬穎妍(中)。黃梓生攝
李心怡(左)、馬穎妍(中)。黃梓生攝

中文大學與浸會大學的新聞系學生,前年分別入稟挑戰政府新聞處拒學生記者採訪的決定,法官今以新例既立、回望舊例已無意義為由,駁回兩宗申請。現任浸大《新報人》與中大《Varsity》的編輯今午在大學講師陪同下到庭了解裁決內容,《新報人》總編輯李心怡坦言對裁決感到失望和遺憾,並指政府對新聞系學生記者採訪的新政策,未能滿足他們在法例下應得的採訪權。

李心怡在庭外強調,《新報人》符合《本地報刊註冊條例》,其記者應獲合理採訪權,而非由新聞處處長酌情開放採訪位置。她批評新聞處開放名額的政策朝令夕改,如去年行政長官選舉的學生記者名額扣減至3個,去年施政報告與財政預算案亦僅得兩個。學生至今仍不清楚分配名額的準則為何,致影響其採訪。

《Varsity》總編輯馬穎妍批評,政府新聞處分配名額的新制度不公,因新聞處仍拒絕把新聞系學生記者當作主流傳媒記者看待:「重點不在於有多少個名額,而是公平不公平的問題。」馬強調新聞系學生同受專業訓練,《Varsity》雜誌本身亦廣受學術界、其他組織以至社會認同,故學生記者採訪政府活動時,應得到與主流傳媒記者同樣的待遇。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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